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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1新民:举报志邦涉嫌刑事犯罪
2024-08-27 04:17:31 / 我要吐槽AD2
举报志邦涉嫌严重虚假诉讼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志邦)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23)皖0103民初8867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志邦起诉,耍求吴忠赔偿志邦150万元损失,而最终只判5万元。并且该案三次起诉(第一次在寿县人民法院、第二、三次在庐阳区人民法院)那么,志邦在该案中相差145万元,公然捏造事实、虚构损失,涉嫌虚假诉讼且情节严重,应当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立案查处!志邦高管沈少龙曾多次扬言"…杀人放火都没事!是混黑的!有强大背景!…"(该录音在合肥警方)。强烈要求公安部依法督办、立案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举报人吴忠195561867852024.8.25@清远市自规局@清远市纪委@清远市监委@清远市巡视组@清远发布@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广东省巡视组@广东发布@自然资源部@城乡和住房建设部@中央巡视组@求是网 @中金在线 @金融界 @华夏时报 @现代快报 @观察者网 @每日新报 @新闻晨报 @江南晚报 @券商中国 @财联社 @经济观察报 @第一财经 @界面新闻 @中国网@光明网@中经网@央广网@网信网@求是网@中青网@国际在线@中国日报@中国军网@潮新闻视频 @还魂记y @南国今报 @进攻三区 @中国网新闻中心 @龙虎网 @兵器的世界 @进攻三区 @大河报 @都市现场 @辽视第一时间 @凤凰李淼 @南方日报 @南国今报 @微博管理员 @弘艺装饰唐山分公司 @新华网 @新浪热点 @志邦家居@欧派家居@金牌厨柜@尚品宅配@好莱客家居@安徽监管局@合肥发布@安徽发布@新安晚报@合肥晚报@江淮晨报@安徽卫视@安徽日报@安徽日报农村版@法制日报@美联社@合众国际社@新京报@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政府网@环@央视网@央广网@国际在线@光明网@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经营报@北青网@南方周末@参考消息@今晚报@每日新报@北方新报@新闻晨报@新闻晚报@新民晚报@21世纪经济报道@财经@财新@第一财经@界面新闻@经济观察报@经济日报@每日经济新闻@央视新闻@央视财经@中新经纬@财联社@华夏时报@证券时报@券商中国@理财周报@商界@上海证券报@中国企业家@中欧商业评论@解放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北京日报@江南晚报@江南都市报@观察者网@看天下@凤凰网@中国新闻社@东方财富网@和讯网@金融界@中金在线@CCTV@中国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CRL国际在线@新浪网@搜狐网@网易新闻@中国网@国元证券@求是网@网信网@中国日报@中国证券周报@上交所@上海巡视组@深交所@广东监管局@公安部扫黑办@中国证监会@中央巡视组- 上一篇: 平凉新民花园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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