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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下面号是骗子大家不要轻易上当

2024-08-27 00:06:49 / 我要吐槽 查看是否已被百度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谷歌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搜狗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360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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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号是骗子大家不要轻易上当

顶一下

被骗了多少

钱不多!只是提醒大家不要再上当

有毒哦 楼主你干嘛要去买GV 自己百度全是网站

18315864339同性恋的可以联系我

苏白,原名邹剑川,为人素质低劣,性格狂傲,脾气暴躁,以骂人威胁人,与他人**为乐,是文学界的败类。在天涯论坛的网名是“现代印象”。经常打着天逸文化,现代印象文化,未来趋势文化等公司的名义到处征稿,做文骗子,败坏其他公司的名义。还假冒与一些名作家合作来欺骗作者,以免费给作者出版的小利益引诱作者上钩,跟他签约十年。已经有几千名作者上当受骗,跟他签约了,但签约以后,就以各种借口来推脱说不能出版。一签约,作者的作品十年的版权就属于他的。为此,很多作者恨得他咬牙切齿,此贼,人人得而诛之。望各位作者不要再被骗,同时,将此贼的恶劣行径广为传播。

苏白,原名邹剑川,为人素质低劣,性格狂傲,脾气暴躁,以骂人威胁人,与他人**为乐,是文学界的败类。在天涯论坛的网名是“现代印象”。经常打着天逸文化,现代印象文化,未来趋势文化等公司的名义到处征稿,做文骗子,败坏其他公司的名义。还假冒与一些名作家合作来欺骗作者,以免费给作者出版的小利益引诱作者上钩,跟他签约十年。已经有几千名作者上当受骗,跟他签约了,但签约以后,就以各种借口来推脱说不能出版。一签约,作者的作品十年的版权就属于他的。为此,很多作者恨得他咬牙切齿,此贼,人人得而诛之。望各位作者不要再被骗,同时,将此贼的恶劣行径广为传播。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于2022年12月0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牛犇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于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邹剑川(笔名:苏白)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货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富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等车辆;(六)旅游、度假:(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等的消费行为。

W某某是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创作《水绘百年是隐谷》一文并发表于2017年第9期《北京文学》杂志。原告发现案外人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法人:邹剑川)的头条号-《苏白的空间》在2018年7月11日上传了原告的该篇文章,并将题目修改为《诗意水绘园江苏南通如皋董小宛》。原告认为案外人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未经原告许可,将涉案文章用于网络传播,侵害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W某某是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创作《水绘百年是隐谷》一文并发表于2017年第9期《北京文学》杂志。原告发现案外人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法人:邹剑川)的头条号-《苏白的空间》在2018年7月11日上传了原告的该篇文章,并将题目修改为《诗意水绘园江苏南通如皋董小宛》。原告认为案外人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未经原告许可,将涉案文章用于网络传播,侵害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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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某是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创作《水绘百年是隐谷》一文并发表于2017年第9期《北京文学》杂志。原告发现案外人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法人:邹剑川)的头条号-《苏白的空间》在2018年7月11日上传了原告的该篇文章,并将题目修改为《诗意水绘园江苏南通如皋董小宛》。原告认为案外人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未经原告许可,将涉案文章用于网络传播,侵害原告对其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于2022年12月0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牛犇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于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邹剑川(笔名:苏白)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货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富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等车辆;(六)旅游、度假:(七)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等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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