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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手机:疯狂斗士周鸿祎-第十二章 创新浪潮·大胆去颠覆,才能夺取胜利

2021-05-15 03:34:02 / 我要吐槽 查看是否已被百度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谷歌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搜狗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360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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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传统价值观里,“颠覆”和“破坏”都不是褒义词,所以很多人虽然喊着创新,但是另一方面又在咒骂颠覆者和破坏者,对他们来说,“创新”就仅仅是改良型的创新。这种模式相对比较平和,适合成熟的市场。对于小企业,周鸿祎认为应该以颠覆式创新为主,只有破坏了大企业建立好并极力维持的商业模式,才能有希望在市场竞争中寻找到立足之地。然而在中国,能做到这一点的企业并不多。中国人崇尚成功蔑视失败的传统让很多创业者选择了相对稳妥的方式去争夺市场,一旦有人出来破坏已有的规则,甚至改变行业内部的格局,势必会有大企业出面封杀。这也是中国的高科技行业多年来进步缓慢,始终被几个公司所把持的原因。与中国相比,硅谷之所以能够蜚声世界,凭借的就是颠覆式创新。在不断的颠覆中,老旧的企业被淘汰出局,留下来的永远是最具有活力的企业。商场如战场,一个企业的兴衰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是没有决定性意义的,只有技术的进步和消费者的认同,才是企业存在的价值。1.微创新,让感受停不下来说到创新,大部分人都把它等同成了获得专利,实际上在中国,能够有足够的资源去专门进行研发并且申请专利的公司十分有限。难道这样就说明,创新在中国就变成了大企业的特权,小企业和创业企业就做不了创新了吗?明显不是的。在技术上创造一个以前从未出现过的东西叫做发明,发明是创新的一种,但不是全部,在企业中,创新主要还是指微创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应用的研发过程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具有专业性。与此同时,互联网普及带来的结果是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激增,而且对于日常使用的程序原理的熟识程度会越来越低。因此,用户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容忍一些无伤大雅的缺点,他们会更加注重自己的使用体验,如果一个程序的用户体验做得不好,那用户很容易就会想要寻找替代品。于是,对于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来说,改进用户体验成为了当务之急。目前,互联网行业进入了用户体验时期。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打磨,是每个互联网企业都在做的事情。这种微创新让产品更加多样化,也让用户获得更多的选择空间。苹果的第二次崛起就是从提高用户体验开始做起的。乔布斯回到苹果时,发现苹果的电脑生产线已经被自己离开时的几个CEO搞得乌烟瘴气,即使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也只能短时间内实现盈利,并不能从根本上力挽狂澜。从2000年开始,苹果的销售业绩再次下滑,长远看去,仍然无法挽回苹果的颓势。于是乔布斯开始扩大经营领域,把“苹果计算机公司”改成了“苹果公司”,开始生产一种被命名为iPod的音乐播放器。处于世纪之交的人们,还习惯于用CD听音乐,美国当时的空白CD销售量比美国的人口还多。而MP3还是个挺稀奇的东西,iPod说到底,也只是一个看上去更高档一些的MP3。对于微软、戴尔这样的大公司来说,生产一款这样的产品是完全没有必要,也是没有前途的一件事。但是乔布斯没有因为MP3不如个人电脑更具有颠覆性而糊弄了事,相反,苹果对于iPod的外形设计,达到了当时业界的巅峰,让很多用户在看到iPod之后就爱不释手。加上采用了东芝的硬盘,内存大到可以存储一万首歌,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于是,苹果公司就凭借着这样一个看起来没有什么颠覆性的小产品卷土重来。iPod大火,用户激增,苹果又开始盈利。但是科技始终在发展,如果始终局限在这个产品上,那苹果还是无法做到长远发展,于是乔布斯又开始动脑筋。最早的iPod没有屏幕,所以想要查看歌曲情况、电量情况和内存情况都十分不方便,于是苹果就给iPod加上了屏幕。不久之后,电子设备的触摸屏在高科技领域崭露头角。为了更加方便用户操作,苹果把触屏放到了iPod上,但是这么方便的一种设备,如果只用来听歌是不是太浪费了?于是苹果又给这个新产品添加了游戏的功能,变成了iPod Touch。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从大块头的“板砖”逐渐变得小巧玲珑,屏幕也从单色变成了彩色。有人又想到iPod Touch,如果给它加上一个通话功能,那绝对是最受欢迎的手机。于是苹果把通话功能整合进了iPod Touch,变成了iPhone。此后的手机越做越大,乔布斯却始终坚持认为手机的黄金尺寸是3.5英寸,不肯做大屏手机。虽然苹果iPhone以它超高的设计水平和流畅的使用体验牢牢地抓住了用户的心,但是整个手机行业的发展趋势是不能忽略的,于是苹果索性把手机的屏幕做得更大,于是变成了iPad。这个时候的苹果已经是全球知名的生产数字产品、引领电子产品潮流的大企业,而这一切只是源于乔布斯拯救苹果的一个决定——做iPod。当时的乔布斯恐怕也没有想到,由于去掉了公司名中的“计算机”,苹果获得了新生,而计算机果然也不再是苹果唯一拿出手的产品了。时至今日,乔布斯的追随者甚众,世界各国的电子产品制造商都争先恐后地做智能手机,做平板电脑,做应用商店,但是这些创新都不是乔布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MP3出现的时候,乔布斯还在寻求一种让苹果在个人电脑领域重振雄风的方法;智能手机出现的时候,乔布斯还在皮克斯做动画;平板电脑出现的时候,乔布斯还在NeXT写程序;就连应用商店,也是从iTunes衍生而来。但是这不妨碍苹果成为最伟大的电子产品生产商,更不妨碍乔布斯成为苹果历史上最伟大的CEO。在大家还在盲目地膜拜乔布斯的时候,周鸿祎已经从苹果的发展历程中看到了微创新的意义。关注用户体验,改进产品细节,积少成多,集腋成裘,就是苹果第二次崛起的秘诀。乔布斯找到了让苹果重新迸发活力的点,并且一点点改进,一点点升级。他依靠着iPod积累了上亿的用户,推出iPhone时自然水到渠成。那么,对于360来说,这个迸发活力的点在哪里呢?360安全卫士成功之后,周鸿祎把重心放在了安全领域。当时的网络环境还很混乱,中国的互联网用户多数用的还是漏洞较多的IE浏览器。最开始360团队只是为了网络安全,做了一个IE浏览器的插件——“360网盾”。这款插件很大程度上阻止了木马的肆虐,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随后,360又开发了一系列针对IE浏览器的安全插件。但是IE的速度本来就比较慢,添加了插件之后的速度更是让很多用户产生了不满,这时候周鸿祎想到,为什么不索性自己做一个安全浏览器呢?于是,360安全浏览器诞生了。新产品出现之后,周鸿祎并没有掉以轻心,而是不断寻求突破。有些提醒需要用户刷新网页才能知道,为了让用户及时收到提醒,他们就做了邮件通、微博提醒等功能;网购的时候为了保证网络安全,很多在线支付软件都要安装安全控件,IE等浏览器的安全控件安装提醒十分不起眼,经常被用户忽略,导致功能无法使用,于是他们就把本来不起眼的安装提醒做成了对话框;有时候很多网站不支持360安全浏览器,他们就一一修复,还把报错的数据保留下来建成数据库,做成了“浏览器医生”……就这样一点一点地改进,用户体验越来越好,不久360安全浏览器就成为国产浏览器中市场占有率最高的浏览器,还连带着拯救了周鸿祎几乎放弃的搜索,这是周鸿祎始料未及的。苹果的东山再起和360安全浏览器的成功,都是因为找到了市场中一个针尖一样的突破点,并在这一点的基础上进行微创新,形成一条线、一个面,最终变成了一个足够改变市场的颠覆性创新。2.颠覆式创新都是马后炮周鸿祎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自然期待自己能够做到颠覆式创新,但是他研读过很多介绍颠覆式创新的书籍,并且在商场摸爬滚打多年之后,放弃了最开始的想法,转而提倡微创新,甚至提出了“颠覆式创新都是马后炮”的说法。周鸿祎之所以这么说,主要有三个原因:其一,颠覆式创新在萌芽阶段的表现形式都是微创新。它的切入点往往是一个大家都不怎么注意的地方,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改进,才最终积累成了一个颠覆式的创新;其二,一个创新是否具有颠覆性,并不是某个专家大佬能够评判的,更不是企业自己可以证明的,而要根据市场的反馈来确定。能够给普通消费者带来最大影响以至于颠覆市场的创新,往往不是技术的巨大革新,而是用户体验的优化,这些变化一般是细节上的改动,造成的结果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其三,因为颠覆式创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产生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验证的,所以很多推动创新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颠覆什么,都是等结果出来了,造成巨大的影响了,才知道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颠覆了传统。所谓颠覆性创新,基本都是尘埃落定之后,一个马后炮式的总结。那什么样的创新最后能够被总结成颠覆式创新呢?“颠覆性技术”这个概念的首创者克里斯坦森是这样定义的:把一个很贵的东西做得很便宜,把一个收费的东西做成免费的东西,把原来一个很难获得的东西变得很容易获得,把原来一个很难用的东西变得非常简单好用。这几个特征购成了颠覆性创新的重要的特征,简单来说,颠覆性创新就是体验上的创新和商业模式上的创新。第一,体验上的创新。许多产品也许并没有惊世骇俗的设计,甚至还有一些缺陷,比如苹果的iPad。如果把iPad当成是一个办公用品,那它没有鼠标、没有键盘,如果要做图或者整理Excel表格,其中的麻烦可想而知。但是如果仅仅把它作为一个休闲用品,用来上网看新闻、玩游戏、发信息、看电影等等,那它就有着十分大的优势。这些功能以前只有电脑和手机可以做到,但是手机的屏幕比较小,耗电量大,电脑既大又沉,还不方便携带,iPad出现之后就改变了这种尴尬的局面。很快,出门的时候带一个iPad成为了越来越多的人的习惯,“便携”这个体验上的创新,就让苹果实现了对传统数码产品的颠覆。又比如微博,其实博客在很多年之前就出现了,也曾经流行过一段时间,但是因为移动端不方便查看或者发表文章,所以在移动互联网发展起来之后始终没有形成气候。还有一个限制博客发展的原因是没有字数限制,周鸿祎在一次座谈的时候提到,他有段时间闲下来了,想每天都在微博上写点东西,但是坚持了没几天,就觉得没有什么可写的了,于是降低了标准,变成每周写两篇。这样写了没几个月,还是觉得太过于频繁,就再次降低了标准,改成了每月更新两篇……结果还没到一年,周鸿祎的博客就基本荒废了。究其原因,博客无字数限制的特点让人无形中觉得发表博客是在写文章,而写文章是件高雅的事,所以反而让人不好意思发文章。但是微博与博客不同,因为有字数限制,在一百四十个字之内,个人的文采很难被体现出来,从而使博文的内容成为了浏览者关注的重点,只要有哪怕一句话的感想都可以发表,每天的所见所闻也都可以说上一两句,非常接地气,也因此受到了全民的欢迎。第二,商业模式上的创新。商业模式的创新最重要的是跟别人不一样,一种不同于传统的商业模式可以打得竞争对手措手不及,比如美国的HBO频道。当时美国的电视频道都是免费收看,但是为了保证频道的收入,大家默认的播放内容都是免费节目加上广告,从广告中获取收益。但是冗长的广告让很多电视用户感到不满,这个时候HBO横空出世,这个频道中不会有广告,但是收看频道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新模式的出现让很多同行感到震惊,不过它确实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成为美国收视率最高的付费电视频道。360最开始能够一举成名,也是因为与整个市场的默认规则相抵抗。2005年的时候,国内的杀毒软件都还需要付费购买,而360缺打出了免费的旗号,这样竞争对手就一时乱了阵脚,不知道该怎么应对,从而使360获得充足的发展空间。周鸿祎的免费情结,要追溯到他在北大方正工作的时候。那个时候周鸿祎刚刚接触互联网,并且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了很多以前需要付费才能购买到的软件,这让周鸿祎十分兴奋。后来周鸿祎自己开发软件,做了免费的飞扬电子邮件系统,再后来腾讯异军突起,免费的即时通讯软件让广大互联网用户交口称赞。现在看来,周鸿祎在推出360安全卫士的时候多少有点无心插柳的感觉。当时他还奋战在搜索的一线,360安全卫士只是全权交给傅盛的一个附属工具,甚至最初的软件只有查杀流氓软件一个功能。无论是重视程度还是实际功能,都让周鸿祎觉得它不应该收费。但没想到的是,这个软件让深受流氓插件荼毒的互联网用户找到了解脱的办法,因此震动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现在看来,iPad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娱乐方式,微博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社交方式,HBO的出现改变了媒体的盈利模式,360安全卫士的出现改变了杀毒软件的盈利模式。它们都可以称得上“颠覆式的创新”,不过,在刚刚起步的时候,也都只是对已有产品做了看似无关紧要的小改动。iPad面世的时候被质疑存在的必要,微博出现的时候被怀疑与博客功能冲突,HBO开播的时候观众们将信将疑,360安全卫士推广的时候行业巨头冷眼看戏。足够多的事实证明,所谓的颠覆式创新,就是马后炮式的总结,所以周鸿祎不再纠结于颠覆式创新,而是开始提倡微创新,成为了“微创新”理论最早的倡导者。3.颠覆巨头,要打低调的侧翼战周鸿祎是一个热爱军事的人,所以他把很多军事战争中的经验运用到了商战中。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盟军的诺曼底登陆,避开了德国严密防守的地方,打了轴心国一个措手不及,奠定了二战同盟国胜利的基础。商战也是如此,作为一个小企业,要想在与巨头的战争中取得胜利,就要拿出让人眼前一亮的创新来,而这个创新的点,一定要避开巨头的锋芒,低调进行。试想,如果一个创意已经被各种商业杂志说烂了,连街上的孩子都能进行一番评头论足,那么,占据市场优势的大企业自然早就在这个领域做好了严防死守的准备,如果硬碰硬地去拼,那就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灭亡。“如果你心里想着要颠覆巨头,第一,一定不要大声说出来;第二,一定要打侧翼战。最忌讳的,就是看到巨头在那里大快朵颐,你冲进去要跟巨头分一杯羹。”目睹了许多小企业硬碰硬的惨剧之后,周鸿祎总结出了两条经验。UC的创业团队最开始只有两个技术人员,一个负责研发,一个负责维护,那时候他们连一个完整的创业团队都没有,就去联想投资谈风险投资。现在来看这是个前景十分广阔的项目,互联网已经接近饱和,他们把发展的方向放在了当时刚刚有了星星之火的移动互联网上。但是联想投资在一番调查之后投票的决定居然是放弃这个项目,虽然因为没有一个能够负责管理和运营的人让这个团队看起来不完整,但是能让一个风险投资公司放弃这么大一块肥肉,可见当初何小鹏和梁捷在行事上是多么低调,在理念上是多么超前。幸好当时有俞永福慧眼识珠,拉雷军一起来投资UC,才让这个企业发展成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领跑者。对于小企业来说,能够做一些让巨头们看不懂、看不清的产品,让他们花费一定的时间去理解、去反应,才能给自己争取到发展空间。如果有了想法就到处大张旗鼓地宣传,今天发表一个演讲,明天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虽然能扩大自己的知名度,但是要冒着被巨头们截杀的风险,实在是得不偿失。这段时间低调处理,多花时间了解用户需求,一步一步完善自己的产品,等到声望从用户层面传到行业内部的时候,巨头们想要再反应、再截杀,就已经来不及了。而与UC低调处理相反的是马克·安德森的网景浏览器。1994年,网景浏览器诞生,它是世界上最早的几个能够显示图片的网页浏览器之一,当时只有Mosaic浏览器是一个同类型的软件。很快,网景就占据了整个浏览器市场。但是还没等网景浏览器打下足够坚实的基础,安德森就开始觊觎互联网应用平台,试图创作一种让用户通过浏览器操作的网络应用系统,这让当时的巨头微软提高了警惕,也因此开始针对网景公司。不久,微软公司就买下了Mosaic浏览器的授权,研发出了IE浏览器。为了击败对手,微软不惜将IE浏览器与Windows操作系统捆绑,很快,网景浏览器被挤出了市场,成为了历史。对于暂时什么都没有的初期创业者来说,剑走偏锋才是找到生存空间的最好办法。真正的力量恰恰是来自大企业不屑于去看的地方,因此,见微知著,从微创新入手,是最大限度保留实力的方法。那么,一个还处在创业期的企业该如何实现微创新呢?周鸿祎提到了以下四个要点:第一,转变价值观。有很多程序员出身的领导者始终对于技术过于看重,导致忽略了用户体验。在进行微创新的时候,要忘掉技术,忘掉自己以前的成功,从用户的角度出发。360之所以能够在接近饱和的安全软件市场中脱颖而出,除了免费,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转变了价值观。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当时市面上的杀毒软件都过于复杂,虽然技术很高端,但是很多功能用户都用不到,真正需要的功能都隐藏在这些花哨的功能中,导致用户的使用体验非常差。周鸿祎看到了用户的不满,所以简化了杀毒软件,最开始推出的时候,有很多当时的大公司都不看好,觉得360安全卫士功能缺失,很快就会被淘汰。但是事实证明,周鸿祎抓住了用户的痛点。有了更合适的替代品,用户纷纷抛弃原来的杀毒软件,360成功迈出第一步。第二,重视用户。除了在使用体验上从用户的角度出发,在利益上也应该以用户利益为重。有很多公司虽然嘴里喊着“用户至上”“用户第一”,但是一旦用户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发生矛盾,就很快抛弃了用户利益。一个企业存在这种心态,就很难做到真正的微创新。第三,从小处入手。很多企业都想着能够一鸣惊人,认为做出一个像可口可乐秘方一样的东西震惊世界,那才叫创新。很明显这种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作为一个创业公司,能够从细微处着手,能让用户感觉这个软件用起来更方便了,或者更便宜了,那就是创新。第四,自下而上。有很多人认为,创新应该是企业高层的事情,他们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观察创新的方向。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往往远离真正的用户,而最了解用户的人恰恰是基层的员工。客服可以第一时间收到用户的反馈,售后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产品的缺陷,他们才是真正能够提出企业创新建议的人。小米公司“人人都是产品经理”的理念就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米粉们可以通过微博或者论坛,直接向产品的研发人员,甚至是公司高管提出产品的改进意见,雷军也要求公司的每个员工每天都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去浏览互联网社区中用户的反馈,最大限度地听取用户的意见,自下而上、自外而内地推动产品的创新。所有的微创新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一个创业者应该尽可能地贴近用户,切实解决用户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边边角角开始,一点一点占据优势企业的市场份额,侧翼包抄,做到温水煮青蛙,而不是一开始就好高骛远,效仿大公司做平台。所谓的大公司也是从创业公司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之所以形成平台,只是长时间积累的结果。如果一开始就想着挑战权威,与行业巨头正面交锋,不仅前期的人力财力消耗巨大,还会引起大公司的注意和忌惮,最终在市场竞争中惨败。4.拿来主义:对已有技术的整合也是创新创新是指以现有的思维模式提出有别于常规或常人思路的见解,但是很多人把创新局限为走一条前人完全没有走过的路,认为完全的原创才是创新。实际上,能够在已有事物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加入自己的东西,也是一种创新。在IT行业,因为很多企业领导者曾经都当过程序员,所以会过分看重技术的创新,这样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乔布斯离开苹果的那段时间,苹果就始终执着于完完全全的技术创新,但是伟大的创新不是随手拈来的,终于,固执的苹果一步步拖垮了自己,直到乔布斯归来才起死回生。在外漂泊了十二年的乔布斯再次回到奄奄一息的苹果公司的时候,也放弃了年轻时候坚持创新的信条,进军当时已经不怎么火爆的音乐领域,把普通的MP3包装上了苹果华丽的外壳,做成了iPod,一时间追逐者甚众。乔布斯虽然懂技术,但在苹果公司内,他最开始并不主要负责技术方面的问题,这也让他形成了“技术并不是产品的绝对核心”的认识,也正是因为这个认识,他在后来挽救苹果的时候当机立断,把侧重点放在了产品的用户体验和营销策略上。乔布斯的行为重新定义了“拿来主义”,告诉世人,并不是什么都自己做才能被叫做“高科技”,同样的技术,用户体验更好就是创新。这种创新对于一个商业产品来说,与纯粹的技术创新同样重要。乔布斯把音乐播放器的用户体验做得登峰造极,让用户一拿起来就爱不释手,所以他成功了。周鸿祎自然也早早意识到了创新不是拼命地跟自己较劲,对于乔布斯的“拿来主义”,周鸿祎也十分推崇。周鸿祎曾跟一个运营商代表闲聊,期间他就提到了这种“拿来主义”的重要意义。开始时,对方并不十分认同周鸿祎的理念,周鸿祎就对对方说:“你看苹果,只是把用户体验做到极致,并没有执着于占领技术的制高点,更没有坚持建立一套新的通信标准。但是,仅仅是极致的用户体验,就让苹果在手机市场搞了个天翻地覆,天下无敌手,甚至整合出iTunes、App Store来。这种对已有技术的整合难道不就是一种创新吗?”对方听了之后,沉思了很久,终于认同了周鸿祎的想法。其实在中国,最早把“拿来主义”付诸行动的不是周鸿祎,而是马化腾。腾讯在“拿来主义”上深有体会,从最开始的即时通讯软件QQ开始,腾讯就借鉴了当时以色列的一款即时通讯软件,后来越做越大,业务拓展开来,更是将这种方法发扬光大。马化腾自己曾表示,模仿是最稳妥的创新。国外许多的互联网模式都很好,被中国的互联网企业争相学习,能够在众多的模仿者们脱颖而出,就一定是因为在原有的模式中加入了自己的东西。腾讯能够取得现在的成绩,就说明它一直在模仿中创新,并做出了最适合中国人使用的互联网应用。很多人都痛恨腾讯的模仿手段,甚至说这是赤裸裸的抄袭,但是从腾讯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是可以看到它的进步的。现在看来,腾讯的创新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创新阶段。这也是腾讯始终被人诟病的根本。从最开始学习以色列ICQ的OICQ,到学习韩国Avatar的QQ秀,马化腾始终能够找到互联网用户最需要的功能,并对它进行中国化、本土化,加入到腾讯的功能之中。这一阶段的发展,靠的是作为领导者的马化腾的战略眼光和市场洞察力。第二阶段,整合创新阶段。这时候的腾讯已经初具规模,数量惊人的用户群体是腾讯最大的财富。随着知名度的提高,许多广告商开始注意到腾讯,并在腾讯投放广告。有了足够资金的腾讯开始大举收购互联网上受欢迎但是因为难以推广而默默无闻的小软件,把它们整合到腾讯的业务中。比如说QQ游戏,就是马化腾收购了网络上以休闲为主的小游戏之后,整合到即时通讯产品中的。从这一阶段开始,资本的作用逐渐显现出来,开始形成良性循环。第三阶段,战略创新阶段。这时候的腾讯在中国互联网行业中的地位已经难以撼动了,想要维持这种优势地位,就要做到战略创新,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考虑。为此,腾讯吸收了大量优秀的互联网人才,在公司内部,也鼓励人人创新。许多基层员工的提议受到了关注,公司的潜力被逐渐开发出来。在这一阶段中,每个人的作用都受到了重视,管理上的创新会引领着腾讯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更强的竞争力。在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几乎所有的互联网企业都是在模仿中起家,在创新中发家,腾讯并不是唯一的一个。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状况,是因为互联网的诞生地不在中国,等到中国的企业开始接触互联网的时候,国外的很多互联网公司的商业模式已经很完善了,中国作为后来者,赶上进度的最快方法就是模仿。谁的文化移植能够受到最大范围的接受,谁就是成功者。很多人始终认为模仿者是登不上台面的,这一点周鸿祎并不认同,相反,他认为模仿是一种学习。一味的模仿确实会让人失去激情,很难做出突破,所以要把模仿的过程当做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快速获取别人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发现自己的缺点和不足,找到问题所在,并进行改进。目前看来,对于整体水平落后于世界互联网行业的中国来说,“拿来主义”是快速追赶先进科技的主要方法。对于处于世界前列的企业来说,能够基于别人的想法产生新的创意,也是最重要且最主要的创新来源。“拿来主义”不再是单纯的“拿来”,而是对已有资源的一种整合,能够在整合的过程中加入自己的思想和创意,就是一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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